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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6 20:24 来源:确正河源
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项目概况内容
随着紫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物业服务涉及面越来越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因质价不符引发的管理矛盾日渐突出。目前紫金县执行的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标准,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改善民生需求,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河源市发展改革局、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河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河发改价格〔2014〕279号)等规定。现制定《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方案》,本方案实施范围为河源市紫金县住宅小区。住宅总户数约15000户。基本达到一类服务标准的小区有4个,二类服务标准的小区有9个等。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拟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物业服务等级(最终以县住建局评定为准) |
基准价 (元/平方米) |
浮动幅度 |
上浮后最高标准(元/平方米) |
最高上浮限额标准(元) |
|
一级 |
带电梯 |
1.41 |
最高不超过30%, 下浮幅度不限
|
1.83 |
0.42 |
无电梯 |
1.23 |
1.60 |
0.37 |
||
二级 |
带电梯 |
1.32 |
1.72 |
0.40 |
|
无电梯 |
1.13 |
1.47 |
0.34 |
||
三级 |
带电梯 |
0.89 |
1.16 |
0.27 |
|
无电梯 |
0.70 |
0.91 |
0.21 |
二、征求意见内容
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要求,受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调整紫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
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本方案实施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紫金县住宅小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拟对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
1.您对目前物业服务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理由;2.您对目前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请说明理由;3.物业费标准调整对您本人的生活、工作等有何影响;4.您认为物业费标准调整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及生活水平有何影响;5.您是否同意物业费标准调整,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6.您对物业费标准调整有何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内容
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如要提出有关本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日历天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